学校举行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来源:新闻中心 2014/11/04 11月4日上午,我校在第一会议室召开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学校领导王建华、栾立明、王永明、刘琦出席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学习会由党委书记王建华主持。 会上,党委宣传部部长董鹏中宣读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全文,党委组织部部长张新华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与会同志认真聆听,专心学习,深入领会。 王建华书记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谈了三点体会:一是强化法制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整体战略部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包括其中提出的依法治国重大战略的具体实施步骤。法治水平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无论什么形态、什么制度的国家要发展进步必须依法治国,对于高校而言,坚持依法治校的观念要不断强化,要深入学习国家的政策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依法治校、依法办事;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治校的制度体系。学校制定了学校章程,也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一些制度进行了废改立,建立了一些新的特别是作风方面的制度,这些制度有效保证和促进了学校的发展。我们要在原有制度基础上,以学校章程为纲领,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同时,随着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要建立一些新的制度,这些制度要以学校章程为根本,围绕学校发展的统一目标,相互融合、相互支撑,用制度凝聚学校各方面工作到学校整体事业发展上来,从而形成依法治校的制度体系;三是加大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一项好的制度能否发挥作用关键在于执行,能否执行好关键在于问责。我们要加强贯彻执行各项制度的督促检查,特别是要强化问责,执行的不好就要追究责任,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就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王建华书记强调,执行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中央总结建国以来高等学校办学和党建经验教训确定下来的,然后写入到高等教育法。当前,中央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既有深刻的历史价值,又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在高校领域领导的反映和体现。《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校长主持行政工作、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和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对党委统一领导的工作、校长负责的工作具体化,对党委与行政的决策制度、会议制度、议事规则有明确的表述,对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与班子成员谈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等都有明确要求。我们要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好中办下发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党委常委、领导班子还要进行深入学习,同时,还要思考学校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待上级有关部门具体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出台我校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