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地在教育研究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探索依托基地推动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路径,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教育科研基地”遴选及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吉教育科研〔2022〕4号)要求,对2019年以来命名的吉林省教育科研基地进行了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工作按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分别进行。经过专家现场考察、审阅材料、听取汇报及现场答辩等评估验收程序,我校2个吉林省高等教育研究基地和2个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创新示范基地通过评估验收,被确立为吉林省教育科研基地(名单详见附表)。
批准确立的4个吉林省教育科研基地应按照《吉林省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把基地建设成为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思想库”“智囊团”。基地负责人需在三个月内,组织建立完善的基地管理规章制度,根据研究需要准备独立的研究场所,按照研究方向制定三年研究规划,筹备揭牌仪式并开展辐射全省范围内的学术活动。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将给予基地滚动式项目支持;在教育类各新闻媒体、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官方网站(设专栏)及公众号对基地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在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等方面予以支持。学校也将按照《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基地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吉工师字〔2023〕19号)给予相应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