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多个集体和个人在2012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受到表彰

来源:新闻中心 2013/06/03

我校多个集体和个人在2012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

竞赛活动中受到表彰

5月29日,2012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暨“长春市十佳大学生”颁奖典礼在东方大剧院隆重举行,会议对2012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长春市十佳大学生”进行了表彰,我校获得多项荣誉。党委常委、院长助理冯超,党(院)办、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团委相关人员,部分学生代表出席了大会。

我校被评为“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机关第四党支部、文化传媒学院党总支被评为“高校文明杯”竞赛“先进基层单位”;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陈昊宇、电气工程学院辅导员郑岩被评为“高校文明杯”竞赛“优秀个人”;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副主任刘爽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陈思民被评为“军(警)民共建先进工作者”;学工部部长于彦民被评为“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机械工程学院机自1044班郭起闻、机械工程学院机自1042班马中良、外语学院英语1041班宋丹丹、机械工程学院机自1043班孙玉祥被评为“文明大学生”;信息工程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041班、经济贸易学院国际贸易1141班被评为“文明班级”;电气工程学院分团委被评为“优秀学生管理集体”;学工部副部长张耀辉、校团委副书记刘晓敏被评为“优秀学生管理个人”;服装工程学院3公寓423寝室、机械工程学院4公寓126室、经贸学院女生公寓408室被评为“文明寝室”。

会上,党委常委、院长助理冯超同志受邀作为颁奖嘉宾为长春市“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我校学工部部长于彦民同志颁奖。

“高校文明杯”竞赛是长春市委宣传部、市高校工作委员会自1995年以来组织的在长高校之间的竞赛活动,是长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杯赛”活动之一,也是各高校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平台,对于繁荣校园文化、丰富学生活动、提升师生的思想水平和道德素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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